辦理流動人口居住證明,首先需準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選擇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或派出所申請辦理,填寫《流動人口居住證登記表》,提交相關材料,經審核通過后,可領取居住證明,居住證明有效期為1年,期滿后需重新辦理。

免責聲明:
本網站致力于提供合理、準確、完整的資訊信息,但不保證信息的合理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且不對因信息的不合理、不準確或遺漏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本網站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 如自行使用本網資料發生偏差,本站概不負責,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