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術(shù)語中,"被告"和"被告人"這兩個詞都與刑事訴訟有關(guān),但它們的含義和角色有所不同。
"被告"是一個廣義的概念,指的是任何被控告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并因此在法庭上被起訴的人,這個概念涵蓋了所有被稱為"被告"的人,無論他們是個人還是公司,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是已知的還是未知的,等等,換句話說,"被告"是指那些被控告犯罪但尚未被法院判決有罪的人。
而"被告人"則是對被公訴人在法庭上的身份的特定描述,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中,每一個被公訴的人在法院審判過程中被稱為"被告人",他們被視為案件的主要爭議方,需要接受原告的指控和辯護(hù)律師的質(zhì)疑。"被告人"這個詞語強(qiáng)調(diào)了他們在法庭上的角色,以及他們與原告之間的法律關(guān)系。
"被告"是一個更廣泛的概念,涵蓋了所有被控告的人;而"被告人"則是對被公訴人在法庭上的角色的具體描述,在法律程序中,從最初的起訴到最后的判決,"被告人"的角色會隨著案件的發(fā)展和法律程序的推進(jìn)而發(fā)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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