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是指為妊娠期婦女提供一系列的醫療和護理建議和措施,目的是通過對于孕婦和胎兒的監護及早預防和發現并發癥,減少其不良影響。
根據國內孕期保健的現狀和產前檢查的需要,我國最新指南推薦的產前檢查孕周依次為:6-13+6周、14-19+6周、20-24周、25-28周、29-32周、33-36周、37-41周,共7-11次。
基本檢查項目包括詢問病史、推算預產期、測血壓、體重、宮高、腹圍、胎心等常規孕期檢查,以及肝腎功能,糖化血紅蛋白,空腹血糖,艾滋病/梅毒/乙肝檢查,甘油三酯膽固醇檢查,甲狀腺功能檢查等妊娠期全項生化檢查;尿常規;常規婦科檢查;心電圖;B超檢查;胎盤成熟度檢查;地貧篩查;評估孕期高危因素;建立《母子健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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