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果有的話)等,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派出所或社區服務中心咨詢辦理流程。
2、根據工作人員的指引填寫《生育服務登記表》。
3、提交相關材料,工作人員會對材料進行審核。
4、審核通過后,領取《生育服務證》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5、按照規定在新生兒出生后的一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6、工作人員會對材料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未婚先孕的孩子上戶口可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具體政策因地區而異,建議在辦理前先了解當地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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