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 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二)納稅人購買非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加上增值稅稅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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