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和定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它們在商業交易中有明確的區別。
訂金通常是指買家預先支付的一部分貨款,以表示購買商品的意向,但這筆錢并不是法律上的擔保,也不具有強制性,如果買家改變主意或取消訂單,訂金可能會被要求退還,賣家有權保留這筆訂金,如果買家不履行訂單,賣家可以用這筆訂金來彌補損失。
定金則是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買家或買方為了保證交易的進行而預先支付的一筆錢,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買家不履行合同,定金可能被視為違約金歸賣家所有;反之,如果賣家不履行合同,則需要雙倍返還定金給買家。
訂金更多的是表達購買意愿的一種方式,而定金則是確保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定金具有法律約束力,而訂金則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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