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和公租房都是為了解決住房問題而設立的,但它們之間有一些區別:

1、來源不同:安居房是由政府投資興建或購買的,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本地居民;公租房則是由政府或社會力量租賃給低收入家庭或無房家庭居住的。

2、產權不同:安居房的產權歸購房者所有,可以自由買賣、贈與或繼承;公租房的產權歸政府或出租方所有,承租人只有使用權,不能隨意轉讓或抵押。

3、租金不同:安居房的租金相對較高,一般需要支付市場價;公租房的租金較低,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4、申請條件不同:安居房的申請條件較為嚴格,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收入水平、社保繳納年限等要求;公租房則相對寬松,只要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收入標準即可申請。

5、建設目的不同:安居房旨在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公租房則是為了緩解城市住房緊張狀況,提供臨時性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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