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證(又稱執業醫師資格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后,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發放的,屬于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而醫師執業證書是本人進行執業信息注冊,由當地衛生局發的,表示允許在某個醫院行醫,并規定了行醫范圍,這是一個行政方面的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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