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類型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教師類型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學科教師:教授特定學科的教師,如數學、語文、英語等。
2、職業教育教師:教授職業技能和知識的教師,如技工學校、職業學院等。
3、特殊教育教師:教授有特殊需求的學生的教師,如盲人學校、聾啞學校等。
4、體育教師:教授體育運動和鍛煉的教師,如體育課、運動隊等。
5、藝術教師:教授音樂、美術、舞蹈等藝術類課程的教師。
6、心理輔導員:負責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輔導工作的教師。
7、實習指導教師:在大學或研究機構中擔任實習生的指導教師。
8、科研人員: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的教師。
9、行政人員:負責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師。
10、外籍教師:來自其他國家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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