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寫個人簡歷的工作經歷部分時,首先需要列出你在每個職位上的工作職責和成果,按照時間順序排列這些經驗,從最近的一份工作開始。

在描述每項工作經歷時,使用動詞來開始每句話,負責”、“實施”或“領導”,提供更詳細的職責描述,包括你的主要任務和你所取得的成果,盡量使用具體的數字和事實來證明你的成就,提高了20%的工作效率”或“減少了15%的項目成本”。

記住要突出顯示你的技能和能力,而不僅僅是你的職責,這可能包括技術技能、領導能力、溝通能力或其他軟技能,確保你的簡歷不超過兩頁,因為招聘者通常沒有時間閱讀過長的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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