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材料證明是指在公務員、軍人等招聘過程中,需要提供的一份關于個人政治面貌、品行、家庭背景等方面的證明材料,以下是一份簡短的政審材料證明寫作指南:
在紙張的上方居中位置寫上“政審材料證明”字樣,字體要求清晰大方。
2、個人信息:在標題下方左對齊位置寫上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3、政治面貌:在個人信息下方左對齊位置寫上申請人的政治面貌,如中共黨員、群眾、共青團員等。
4、品行表現:在政治面貌下方左對齊位置寫上申請人的品行表現,如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團結協作等,可以列舉具體事例來證明自己的品行。
5、家庭背景:在品行表現下方左對齊位置寫上申請人的家庭背景,如家庭成員、職業、政治面貌等,如果有重要家庭成員因違法犯罪被判刑等情況,需要說明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在家庭背景下方右對齊位置寫上證明人的簽名和日期,并注明“此致”和“敬禮”。
7、附件:如果有相關證明材料,可以在結尾下方注明“附件”,并將附件按順序編號。
注意事項:
1、政審材料證明要求內容真實、完整,不能有遺漏或涂改。
2、文字表述要規范、得體,避免使用過于口語化或不雅的詞匯。
3、注意排版格式,保持整體美觀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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