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地方的質量技術監督局; 3.地方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4.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5.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五條,建設部負責全國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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