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和事業編制的主要區別在于性質、服務對象和管理主體,人事代理屬于勞動合同制,人事代理機構是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為其提供人力資源服務,而事業編制屬于公務員制度,其工作人員需通過公務員考試錄用,屬于政府機關的正式員工。

在服務對象方面,人事代理主要針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非公有制單位,為其提供人力資源招聘、培訓、薪酬福利等服務,事業編制則針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公有制單位,提供行政管理、專業技術等服務。

在管理主體方面,人事代理的管理主體為人事代理機構,受勞動法律法規約束,事業編制的管理主體為政府部門或公共機構,受國家法律法規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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