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作業是指在生產、建設、科研等活動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操作規程,未經許可或超出許可范圍,擅自進行的作業,違章作業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行為:
1、不遵守安全生產法規和操作規程:在作業過程中,忽視安全規定,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未佩戴安全帽、穿拖鞋、使用不合格的工具和設備等。
2、未經許可擅自施工:在未經批準的地點、時間和條件下進行施工作業,如在禁止挖掘的區域進行挖掘作業等。
3、超時作業:超過規定的工作時間進行作業,疲勞過度,容易發生事故。
4、未按照規定進行設備維護保養: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確保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未按照規定進行設備保養,可能導致設備故障、損壞甚至發生事故。
5、未按照規定進行環境保護:在作業過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未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污染,可能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6、未按照規定進行職業健康保護:忽視勞動者的身心健康,未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口罩、護目鏡等,未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培訓,導致職業病的發生。
7、臨時工管理不善:對臨時工的管理不嚴格,未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導致臨時工違規作業,增加事故風險。
8、未按照規定填寫作業記錄:不詳細記錄作業過程,無法追溯事故原因,便于事故處理和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如私自改變生產工藝、工程質量標準等。
為確保生產安全,企業應加強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切實杜絕違章作業行為,政府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對違章作業行為進行嚴厲查處,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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