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財產,以下情況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因撫養子女、贍養父母等需要支付的費用;

6、法律規定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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