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是一個社會學術語,指的是個體在心理、情感和社會層面上對另一個人或團體的依賴和傾向,這種依賴關系可以是積極的,如友誼、愛情等,也可以是消極的,如恐懼、敬畏等,依附關系通常在童年時期形成,并在整個生命周期中持續發展和變化。

在心理學領域,依附理論是由約翰·博爾比(John Bowlby)于1943年提出的,他認為,兒童需要與照顧者建立一種安全的依附關系,以確保其基本需求得到滿足,從而促進心理健康的發展,根據博爾比的理論,依附關系可以分為三個層次:原始依附、過渡依附和安全依附,原始依附是指兒童與主要照顧者(通常是母親)之間的親密關系;過渡依附是指兒童在與主要照顧者分離時的反應;安全依附則是指兒童在與主要照顧者重新建立聯系時所表現出的信任和滿足感。

在社會學領域,依附關系被認為是一種社會資本,它可以幫助個體在社會中建立聯系、獲得資源和支持,過度的依附關系可能會導致個體過分依賴他人,影響其自主性和獨立性,保持適度的依附關系對于個體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依附是指個體在心理、情感和社會層面上對他人的依賴和傾向,這種關系在童年時期形成,并在整個生命周期中發展和變化,適度的依附關系有助于個體建立社會聯系和獲得資源,但過度的依附可能導致過分依賴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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