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證明是一種證明個人在某單位工作經歷和職務的文件,通常用于求職、辦理簽證或相關事務,寫好工作證明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注明“工作證明”字樣,以及證明人的姓名、職務、所在單位等信息。

2、正文:簡要介紹證明人的工作經歷,包括入職時間、離職時間(如有)、主要工作職責和業績等,盡量客觀、真實地描述,避免夸大或虛假。

3、表示單位對證明人的工作能力和表現給予肯定,并愿意為其提供相應擔保,注明證明人簽名和日期。

4、格式:保持整潔、規范的書寫格式,使用公司或機構的正式抬頭紙,加蓋公章。

5、語言:用簡潔、明確的語言表述,避免使用過于復雜的詞匯和句子結構。

工作證明需要真實、客觀地反映證明人的工作經歷和能力,同時要注意格式規范和語言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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