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中的情態動詞共有12個,它們分別是:can, could, may, might, shall, should, will, would, must, ought to 和 have to,這些情態動詞可以表達能力、可能性、必要性、建議、請求等不同的語義,can表示能力,如“I can swim”;could表示過去的能力或委婉地提出建議,如“Could you please pass me the salt?”;must表示必要性,如“You must finish your homework before going out.”,掌握這些情態動詞的用法,有助于我們更準確地表達自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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