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是指在個人身份信息中,曾經使用過的名字,如果您需要增加曾用名,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或人口管理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戶口本等),并填寫《公民姓名變更申請表》。
2、在申請表中填寫您想要更改的曾用名和現在使用的姓名。
3、提交申請并繳納相應的手續費用。
4、等待審批結果,一般需要等待數個工作日。
5、如果審批通過,您的曾用名將會被更新到您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文件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具體辦理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您在前往辦理之前先咨詢當地公安局或人口管理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以了解具體的要求和流程,增加曾用名可能需要提供一些額外的證明材料,例如結婚證、離婚證等,具體要求也需要根據當地規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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