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根據其犯罪行為的嚴重程度和后果,會被判處不同程度的刑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如果拐賣婦女、兒童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將依法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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