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人是指依法獲得專利權的個人或單位,享有以下權利:

1、獨占權:專利權人有權在其獲得的專利權范圍內獨占生產、銷售和使用該專利產品或方法,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生產、銷售、使用該專利產品或方法。

2、許可權:專利權人可以通過簽訂專利許可合同,將其專利權許可給他人使用,從而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許可合同應當明確許可的范圍、期限、報酬等事項。

3、轉讓權:專利權人有權將其專利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他人,轉讓后,專利權人不再享有該專利的任何權利。

4、繼承權:專利權人的繼承人可以繼承其專利權,成為新的專利權人。

5、起訴權:當他人侵犯專利權時,專利權人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方承擔法律責任,包括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等。

6、優先權:在申請發明專利時,專利權人可以主張優先權,即在他人在同一天內申請相同類型的發明創造時,專利權人可以先獲得專利權。

7、強制執行權:在法院判決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時,如果被判決方不履行判決義務,專利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8、咨詢服務權:專利權人可以向專利代理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咨詢有關專利的法律問題,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9、報告和公開權利:為了增進公眾對技術創新的理解和認識,專利權人可以自愿報告和公開與自己的專利相關的技術信息。

專利權人享有的權利主要體現在獨占、許可、轉讓、繼承等方面,這些權利有助于保護專利技術的創新性和價值,促進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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