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紙張上方居中寫上“死亡證明”四個字,字體要求醒目。
2、基本信息:在標題下方左對齊寫上死者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日期、死亡日期等基本個人信息,字體要求清晰可辨。
3、證明事項:在基本信息下方寫明本次證明的事項,如“證明某某同志于××年××月××日因病死亡”等,字體要求稍小一些。
4、證明單位和負責人:在證明事項下方左對齊寫上證明單位(村委會)、負責人姓名和職務,字體要求清晰可辨。
5、簽章:在證明單位和負責人下方留出足夠的空白位置,用于村委會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6、正文:在簽章位置下方開始寫正文,說明死者的具體病情、治療過程、最終結果等信息,字體要求清晰可辨。
7、在正文結束后,再次強調本次證明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并注明出具日期。
8、附件:如有需要,可以在文末附上與死亡相關的病歷、診斷書等文件復印件作為附件,以備查閱。
9、蓋章:在附件部分下方留出足夠的空白位置,用于村委會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10、簽名:在蓋章位置下方留出足夠的空白位置,用于村委會負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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