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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您需要根據您的收入和支出情況來計算您的應納稅額,如果您的收入超過了起征點,那么您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每年6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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