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天府,全名順天府尹,是明清兩代北京地區的最高地方行政長官,負責管理北京及其周邊地區的政務,順天府的設立始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當時將大都(今北京)稱為“北平府”,并設順天府尹作為該地區的最高長官,清朝沿襲明制,順天府尹繼續擔任北京地區的最高行政長官。

順天府的范圍在不同時期有所變化,在明朝,順天府主要管理京畿地區,包括今天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部分地區等,到了清朝,順天府的范圍擴大到了整個華北地區,包括山西、山東、河南等地的部分地區。

由于歷史原因,順天府的概念在現代已經不再適用,如今的北京市和天津市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直轄市,分別擁有各自的地方政府和行政機構,雖然它們的名字中仍然包含“順天府”,但實際上已經不再承擔古代順天府的職能。

順天府是明清兩代北京地區的最高地方行政長官機構,負責管理北京及其周邊地區的政務,今天的北京市和天津市雖然名字中仍然包含“順天府”,但實際上已經不再具備古代順天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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