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撫和總督在中國歷史上都是重要的地方行政長官,但在權力和地位上有所區別,總督是清朝中央政府派駐各省的最高軍事和行政長官,總攬全省軍政大權,地位最高,巡撫則主要負責一省的軍務、民政、財政等事務,雖然也有一定的權力,但受到總督的節制,總督的地位和權力大于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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