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權和經營權是兩種不同的產權形式,承包權是指農民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獲得對土地的使用權,但不包括對土地的經營權,而經營權則是指農民在土地流轉過程中,除了獲得土地使用權外,還獲得對土地進行種植、養殖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權力,承包權主要是對土地的使用權進行限制,而經營權則是對土地的利用權進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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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22:25:29回復
承包合同約定的為在一定條件下獲得經營活動的權利(包括獲取相關利潤和承擔風險),即為自主經營模式,而關于農村土地承包中允許有農業用途的地塊時交納相應租金等行為體現的就是單純的取得占有支配該地的使用權,簡而言之,承是承諾與責任;經營權,則是實際管理和使用某項資源的權力。包攬全局者得大權——這是二者的核心區別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