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金及附加是指在計算應納稅額時,需要額外征收的稅收和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

1、增值稅:按照國家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通常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適用13%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5%、6%等不同檔次的稅率。

2、消費稅:對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以及進口的商品征收的一種間接稅,消費稅根據應稅消費品的種類和階段,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

3、城市維護建設稅:在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基礎上,按照國家規定的稅率征收的一種地方稅。

4、土地使用稅:針對土地使用者征收的一種稅費,用于補償國家土地資源的占用和開發。

5、房產稅:對在我國境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和單位征收的一種財產稅,用于保障國家和居民的住房權益。

6、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別針對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征收的教育資金,用于支持國家教育事業的發展。

7、印花稅:對于各類合同、憑證等文件征收的一種稅費,主要用于調節國家財政收入。

8、企業所得稅:對企業的凈利潤征收的一種稅費,用于支持國家的財政支出和社會福利事業。

稅金及附加是國家為了調控經濟、保障財政收入而征收的各種稅收和費用,具體的征稅范圍和稅率可能因國家政策的調整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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